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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街道关于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天府发布 2022-12-21
本篇文章约890字,阅读需要3分钟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辖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量减少疫情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以及专家风险评估,经新兴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四川天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做好辖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一扫四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短信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测量体温)和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防疫一线、医疗机构、交通物流、货运、邮政快递、外卖、酒店(民宿、网约房)服务、商超及农(集)贸市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监测。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茶楼茶铺(棋牌室)、健身房、洗浴场所(SPA、足浴、汗蒸、按摩店等)暂停营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采取全封闭管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培训机构除外)。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举办坝坝宴、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三、辖区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四、对因履行“四方责任”不到位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个人及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7日0时起实施,暂定实施3天,相关措施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6日




作为“四方责任”中的重要一方

我们有责任和义务
落实好这些细节

让防控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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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府新兴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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